各區縣商務委、財政局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,結合全市商務重點工作任務,經研究,現將2013年市級重點引導扶持的商業流通發展項目征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2013年商業專項資金的重點支持范圍
(一)商業流通發展資金支持范圍
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項目。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提升市場硬件水平,增加交易面積,改善交易秩序,建設信息中心、安全監控中心、垃圾處理中心、電子結算中心、檢驗檢測中心、儲備中心、冷藏中心和加工配送中心。
農超對接項目。支持超市生鮮配送中心硬件基礎設施建設,改善果蔬分揀平臺、包裝設施、配送設施條件,改造超市賣場冷儲設施、果蔬展賣平臺,設置對接農業合作組織標識和產地標識。
郊區現代流通網絡建設項目。支持完善聯合采購平臺功能開發和運營維護,發展聯合采購,鼓勵更多的供應商參與郊區流通市場,吸引更多的零售店鋪加盟網絡,提高郊區現代流通網絡的市場覆蓋率。
老字號創新發展項目。重點支持老字號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相結合,挖掘傳統文化價值;支持老字號企業加大再造力度,發展現代流通方式,加快工藝技術改革和產品創新;加大自主知識產權保護,促進老字號品牌發展;加速信息化建設,提高企業現代化水平。
商業流通領域信息化提升及發展電子商務項目。鼓勵電子商務企業經營模式和技術創新,大力發展網絡零售業,培育新型消費方式;支持傳統企業轉型升級,在農產品、社區商業等特色領域應用發展電子商務;鼓勵重點商貿企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。
現代物流發展項目。支持公共物流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、完善口岸功能相關設施的建設改造項目;支持專業物流配送中心的設施建設改造項目;支持農產品及冷鏈物流項目建設,改善農產品檢測、加工、包裝、倉儲、配送等設施條件;支持物流企業信息化、自動化、智能化、標準化建設;支持物流金融等物流服務平臺建設。
商業品牌創意設計項目。構建北京商業品牌創意設計與品牌提升工作平臺,提高企業商品設計水平和品牌知名度、美譽度。支持企業研發設計新產品新包裝,滿足消費者新的需求;支持企業店鋪形象VI升級設計、改造;支持提供創意設計咨詢培訓和拓展國內外市場開展宣傳、展示、推介活動成效突出的項目。
特色商業街升級改造項目。發展北京特色商業,提高特色企業集中度。支持列入市級重點改造計劃的特色商業街(特色市場)升級改造及符合區縣商業發展規劃的區域性商業街區升級改造。
商業配套設施升級改造項目。完善商業設施軟硬件環境,提高商業設施便利性、安全性,支持大、中型商業設施停車引導系統改造。
(二)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支持范圍
提高蔬菜流通效率,降低流通成本。支持蔬菜零售新模式網點和蔬菜配送中心建設項目,采取績效考核獎勵等方式對新模式蔬菜網點給予支持。
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與宣傳項目。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和分揀中心,提升規范化水平;組織開展再生資源回收宣傳,促進全社會參與資源回收。
促進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。支持員工制家政試點企業提升經營管理和信息化水平;支持生活服務業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和信息化建設;支持開展公益性便民服務項目;支持開展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和比賽;支持大師工作室、展示室建設和技藝傳承。
老字號創新發展項目。重點支持老字號企業挖掘老字號傳統價值,保護老字號自主知識產權,保護傳承老字號文化;支持老字號企業加大傳統工藝的改造和產品創新,發展連鎖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;支持老字號企業加速信息化建設,提高企業現代化水平;鼓勵發展老字號企業公共服務平臺。
商業流通領域信息化提升及發展電子商務項目。大力支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開展模式和技術創新,鼓勵傳統中小商貿企業轉型升級,開展電子商務應用;鼓勵中小商貿企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;鼓勵發展中小商貿企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。
現代物流發展項目。支持中小物流企業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項目建設,支持提高中小物流企業管理水平的物流技術應用及信息化項目建設。
培育商務樓宇和商務服務業集聚區,建設商務服務業服務平臺,完善商務樓宇和集聚區服務功能,提升服務品質,打造特色鮮明的主題示范樓宇,促進商務服務業集聚區發展。
商業品牌創意設計項目。支持企業進行企業標識logo新的創意設計;支持企業研發設計新產品新包裝;支持企業店鋪形象VI升級設計、改造。
商業配套設施升級改造項目。完善商業設施軟硬件環境,提高商業設施便利性、安全性,支持大、中型商業設施及專業市場進行停車引導系統改造。
二、項目申報條件
(一)在北京市登記注冊、獨立核算、內部管理規范、核心業務突出的企業、機構、經濟組織等單位;
(二)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,財務管理制度健全;
(三)申報單位依法經營,近年無違法違規記錄;
(四)申報項目應在計劃期內啟動,并能夠按申報計劃實施;
(五)同一項目已享受政府其他專項補助資金的,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;
(六)申請中小企業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應符合《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規定和國家規定的中小企業標準。
三、項目申報材料
(一)項目申報書、項目可行性報告;
(二)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;
(三)項目單位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(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);
(四)項目單位近兩年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);
(五)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,需出具項目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、銀行進賬單、利息憑證等材料復印件;
(六)相關已發生費用合法憑證復印件;
(七)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。
項目申請材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,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四、項目申報程序
凡依法納稅,誠信經營,符合本市商業發展規劃及商業流通發展資金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使用原則和支持范圍的企業、機構、經濟組織等單位均可申請,根據項目建設進度擇優扶持,對中小企業發展項目優先扶持。
(一)區縣級支持項目向區縣商務委提交申報材料,經區縣商務委、財政局初審合格后,由區縣商務委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匯總后報市商務委。
(二)市級企業項目向市屬商業總公司(企業集團)提交申報材料,經初審合格后,由市屬商業總公司(企業集團)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匯總后報市商務委。
五、時間安排
項目集中申報時間截止至2013年6月14日,各區縣商務委、市屬商業企業集團應于2013年6月20日前上報匯總材料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項目申報單位要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、項目建設資金落實到位、項目按時保質完成,并向市商務委做出書面承諾。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各項目單位在項目完工后1個月內應將項目實施、資金使用等情況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。
(二)各主管部門應積極組織企業進行申報,對申報項目材料的規范性、完整性及真實性等進行具體指導和審核,嚴格把關,認真做好項目征集、審核等相關工作。
(三)各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已支持項目的后續指導和執行情況的監管,定期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,確保項目實施效果,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。
聯系人: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王葆瑋 張景云
電 話:87211631 87211635
聯系人:北京市財政局 查曉倩
電 話:68423851
附件下載:http://www.bjmbc.gov.cn/nsjg/cwch/xxtg/201305/t20130521_60435.html
北京市商務委員會
北京市財政局
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